王飞说法
20-03-20 20:36

昨天,惊闻陕西安康市司法局@法治安康 带队,驱车几百公里到河南郑州投诉了#陕西李思侠案# 其中一名被告人魏智波的二审辩护律师姬来松(据悉,此案另两名律师也收到了投诉的通知),理由大概是认为此前律师对石泉县公安局警察刘友军的控告泄露了审判秘密,损害了刘友军警官的名誉等,还附带了刘友军的投诉书,该投诉书中只是说律师诽谤了他,名誉受损,对于其自身是否存在讯问笔录中作假问题却避而不谈。对此我很诧异:一、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已经到了二审,案卷材料早在一审开庭时就已经公之于众了,还有什么秘密可言?难道侦查人员的违法行为还成了秘密不成?二、依据宪法,任何公民都有控告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权利,对法律工作者,其负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特殊职责,控告更是一项义务。因此,律师的控告完全是正当行为;三、以何种形式控告,公开与否,法律不禁止,因此公开控告亦合法、正当;四、警察在审讯嫌疑人的过程中长篇大论,把自己的观点甚至偏见加诸于被审讯人,甚至把嫌疑人在不断被追问之下无奈的“认错”公然记录为“认罪认罚”,把嫌疑人根本没说过的话记录在笔录中,导致笔录内容严重偏离当事人的本意。试问,这种行为,对于司法人员而言,是什么性质?不比律师公开控告严重一万倍?这些问题没查清,就去反过来投诉律师?合适吗?五、司法局站到前台去投诉律师,请问你的职权依据是什么?你在投诉之前有没有把律师们的控告内容核实清楚?疫情期间,驱车数百公里,为了这次投诉花了多少公款?(对此,我们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静待下文)六、案子未结,先投诉了律师,其目的是否正当?不禁让我想起在这个案件的一审中,案子开着庭,石泉县政法委书记刘家斌亲自带队投诉了李思侠的律师,看来真是无独有偶。请问,我们能把心思花在案子本身上吗?剩余170张光盘为何不给律师复制?调取证据申请、鉴定申请提出了几个月了能不能给答复?长达六、七年的非法采矿为什么不能刑事立案?一审开庭的录音录像在哪儿呢?这些才是正事吧!http://t.cn/A6znkV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