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畜茶水间
20-02-21 17:22 微博认证:职场博主 超话主持人(社畜茶水间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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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茶好,我来咨询一下劳动仲裁的问题。

这边2019.4.2-2020.1.28在一家私人老板公司下的门店工作,在职九个月未签署劳动合同,不缴纳五险一金。单位规定的春节假期是1.22-2.2,但今天发1月工资时老板用:

基本工资/1月我出勤天数x应出勤天数=我的工资
因为我上份工作是单休,1月按照这个出勤天数的系数算出来,我的工资就打了7.3折。

老板就是这么跟我算的,我表明春假时长是公司规定的,而我辞职也是在1月出勤天数足够的情况下,不接受工资无故打折。现在私下调解不了准备劳动仲裁。

那么有几点问题希望可以咨询一下大家:

1、在职期间没有工牌也无打卡记录,发放工资都是微信转账,如何证明曾在此工作?

2、今天跟老板就1月工资问题的聊天记录和以前工作群的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感谢大家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