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安机关行政违法,法官徇私枉法
案件是衡南县公安局,98年2月经办一综形事案,当时工作人员腐败,将犯罪人的案底嫁祸于现诉讼人,登录全国违法罪人员数据库,使受害当事人在社会上,到处公安机关监视或传唤,不能以合法身份就业,造成巨大的损失损害。
当事人发现衡南县公安局违法侵权是2O17年11月,要求衡南县公安局取消侵权行为,依法作出赔偿,法律代表张东成不履行职责,反而威胁。诉讼到法院,一审法官贺仁元,二审法官代立华,官撩主义,徇私舞弊,徇私枉法裁判,市检察院,杨全花同样不履行检察官职责,不作为。只告知申请人,检察机关不支持行政法律援助,推卸到市及他行政执法部门,实是有意拖延申请期效。 http://t.cn/8k2RBH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