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限制女性夜间乘车? 律师:违法,应尽快撤销】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反歧视法研究中心主任何霞认为,即便是出于安全保障的目的,但以限制女性使用的手段并不适当。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是由于滴滴顺风车此前自身对营运人员的资格审查、安全程序等管理上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应当通过加强监管和提升技术手段抵御安全风险,为所有性别的乘客都提供更安全的出行环境,而不是在特定时间段把女性排除在乘客的范围外。这样的解决方式是一种管理上的“偷懒”,也是披着保护外衣下的性别歧视。虽然滴滴顺风车,是滴滴公司的一款产品,与公交车不完全相同。但滴滴负有法定的义务,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这就包括了不得歧视。这也是滴滴这样的大型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应当促进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而不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而对女性的权利进行限制。万淼焱律师表示,滴滴顺风车此举措,是典型的基于性别所造成的差别待遇,是性别歧视,侵害女性司乘人员的人格尊严。@红星新闻 http://t.cn/AiBQtHV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