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
19-09-02 08:27 微博认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小鲁说事# 【海外拥有一个家?分时度假 没你想的那么美!】李女士在2006年花了三万多元购买了天伦度假公司的旅游产品,说是能在海外度假村拥有一个家,随时可以入住。公司号称,交钱买点数就可以安排出去旅游,点数还可以转让兑现。可当李女士想把自己的会员费和点数退了时,却发现签署转让协议的公司竟然不是天伦度假。调查发现,两家公司的高管竟然一样。http://t.cn/Ai8gBS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