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超话]# 【西安首例“保护伞”与涉黑组织成员同案受审 村主任贿赂镇领导、派出所代理所长获刑22年】2008年以来,马某桥利用其担任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耿北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职务便利,笼络村委会干部数人,用金钱贿赂原镇领导刘某刚、原耿镇派出所代理所长尤某峰为其充当“保护伞”,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操控征地、虚构项目、贪污公款、非法挖砂、称霸一方……今日(6月19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马某桥等21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决定对马某桥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其余人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不等刑期。这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首例“保护伞”与涉黑组织成员同案受审的案件。华商报记者 宁军 张杰 http://t.cn/AiNmZAl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