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核准刘大蔚案判决#,此前从无期再审改判七年三个月】5月25日,澎湃从刘大蔚代理律师处获悉,日前已收到最高法的核准裁定书,最高法核准通过福建高院对刘大蔚案的再审判决。2014年7月,刚满18岁的四川小伙刘大蔚通过互联网向台湾卖家购买24支枪形物被海关查获。案后,经福建泉州中院、福建高院一、二审,刘大蔚被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2018年12月25日,福建高院经再审后认定刘大蔚构成走私武器罪,但由于涉案枪支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原因,认定原判定罪过重,决定将无期徒刑改判为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二千元。http://t.cn/E9gHt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