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老毛
18-11-24 12:18 微博认证:财经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完善了内幕交易、借机减持、忽悠式回购等很多细则,回购注销依然没有明确规定,是个遗憾。//@释老毛:忘了说一点,公司法修改确实留了bug。说回购后锁定三年处置,那如果三年后经营继续恶化股价低于买入价,这个账面亏损怎么记账?这不是埋雷吗?法律就应该直接规定回购后注销股票,这才是市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