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中事)
当时年俸四百斛者,每月的禄米正好是十五斛,每日正好是五斗米。《后汉书·百官五》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四百石(斛),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这就说明年俸四百斛者并不是全部给粟米,而是半钱半谷。据《后汉书· 百官五》“百官受奉例"曰:“凡诸受奉,皆半钱半谷”。晋代受俸亦是如此,如《晋书·职官志》载:年俸二千石者,食奉日三斛米;年俸千石者,食奉月五十斛米。禄米却只占俸禄的一半。
因此,陶渊明不为折腰的“五斗米”仍应是指县令的俸禄,确切地说是晋时县令一日之食俸,也就是日俸的禄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