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身边事#【明经国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一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8月30日,被告人明经国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五审判法庭依法进行一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在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后,被告人明经国的辩护人申请对明经国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为此,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延期审理,由公安机关依法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
恢复法庭调查后,法庭根据辩护人申请,通知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两名鉴定人出庭作证。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经补充侦查调取的证据和司法鉴定意见书,宜读了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辩护人当庭出示了有关新证据。控辩双方及被害人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发表了质证意见。
控辩双方在法庭辩论中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法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明经国作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宜判。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 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