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正能量# 【山东枣庄发现建国初期“第一号判决书”】山东商报枣庄讯(记者 孔祥巍 通讯员 吉喆 孙艳楼)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整理档案时,发现了建国初期和建国前的部分审判卷宗档案。其中一份卷宗为“鲁中南区台枣专属枣庄行政区办事处刑字第一号判决书”。该案1949年8月12日受理,1949年10月15日判决。这是枣庄市迄今为止发现的建国后枣庄地区最早的、保存最为完整的刑事判决书。另一份为建国前的“峄县县政府判决书刑字第13号”。这些档案的发现对研究我国刑事审判制度沿革和法治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