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不愿加入传销组织竟被关27天 涉恶团伙42人获刑】以交友、谈恋爱、结伴旅游、介绍工作为名,使用QQ、微信、陌陌等聊天软件,将被害人骗至犯罪窝点,限制其人身自由,通过“上课”、体罚的形式进行“洗脑”,逼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近日,邱士平、李迪、李林德等4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抢劫、非法拘禁一案,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一审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邱士平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其余41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零二个月至十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http://t.cn/RdTvvG5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18-07-10 10:03 微博认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