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身边事#【2-8元茶位费餐位费禁而不绝 工商:收冤枉钱,最高可罚50万!】《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从去年10月开始,餐饮业不得设立最低消费,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然而6月8日,市民洪先生在国金中心一家名为“稻香”的餐厅就餐时,服务员告知无论是否需要茶水,只要在该餐厅就餐,就必须强制缴纳5元每位的“茶水费”。事实上,在国金中心甚至长沙城区内收取茶水费、餐具费的餐厅到现在也不少见!执法人员称根据规定,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律师提醒,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茶水费,如果已经支付了,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如果商家不退还,可以凭消费的票据去消协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政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