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里加急递煎饼
17-10-23 18:40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现在看王珞丹和孙俪,好像是完全不同类型的明星,其实大概七八年前,她俩还是一个类型的艺人。

俩人当年都是常继红系的,都是一个人捧出来的,惯用的手法一致很正常,而且也都是海润的出身。

随着孙俪和常继红的反目,常继红把孙俪的苏宁电器代言,给了王珞丹;孙俪的纳爱斯超能天然皂粉,王珞丹马上“碧浪艺术家”的活动代言人;孙俪代言日本优衣库,王珞丹的凡客诚品灯箱广告牌紧接着打擂台;孙俪做蒙牛冠益乳的代言人,王珞丹也代言同旗下早餐奶;孙俪是欧珀莱代言时间最长的一位代言人,王珞丹就做OLAY一个系列的新代言人;当时打造王珞丹重复孙俪路线的意图还是比较明显的。

后来孙俪凭借甄嬛大火后,也抢过常继红系蒋雯丽的家居用品的代言,你争我抢,能量守恒嘛。

说这些就是说,明星的商业包装只是一种营销手法,不要把经纪公司套给明星的路线,当成明星自己的“特质”。明星和明星之间本来也没那么大差别。不过管他呢,毕竟几十年后也是要一起跳广场舞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