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法苑
17-08-29 10:19 微博认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件播报#【随意炒老板“鱿鱼”有风险】 近年来,随着人力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及用工方式的多样化,因劳动者跳槽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激增,员工炒老板“鱿鱼”一般无需赔偿,但约定了服务期限的劳动者提前毁约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近日,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判令龙某支付给胶带公司违约金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