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17-02-08 19:14 微博认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微博

【《食药安全服务站》】2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7版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如果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不颁发生产许可。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果该企业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也将不颁发生产许可。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制品、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有4批次不合格,分别是:标称宁波市梦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宁波江东济英食品商店销售的水产品海蜒,标称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哈义利食品旗舰店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香肚,标称浙江野娇娇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思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野娇娇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纯绿豆糕,标称嘉兴市醉香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醉香楼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绿豆冰糕。生产企业所在地黑龙江、浙江等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江苏、浙江等地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强化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切实推动企业召回主体责任的落实。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为您介绍两个科普小知识,首先是药品的“中国制造”走向全球。过去,我们说新药是“未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现在新药指的是“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是一个质的改变。这一字之差体现了我国鼓励国外药企研发的药品早日到中国来,让中国患者早日用上更好更新的药品,更好地满足公众用药需求。

  第二个小知识,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指标之一——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http://t.cn/RJb2os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