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是当内在的觉性能够遍一切处,无所不照,无一遗漏之时的自然反映。慈悲,是当自我意识静息后,用清明的觉心所看到一切外物的本来面目时的自然感受。慈悲、大爱既超越是非善恶,又无所不包。这是那些实证到生命实相,且经历过极为漫长的自我消融与人格、心智和情绪体全面转化之后的人才能够做到的。从本心上看,无论是幻化为“我”,还是他人他物的具象化意识都是平等的,或都是一体心的不同部分,自他无别。所以,即便有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对“我”的压抑和损伤。
而对于凡人来说,爱和慈悲都是具有特定指向性的,偏于私爱和善的一极。当处于对人格自我完全认同之中(或只要处于这样的意识状态时),自我和他人就是真实而对立的存在,那么大部分时候爱自己胜于爱他人,优先捍卫自身的权益才是正常而合理的,能够做到在持守边界的前提下,对别人有基本的尊重和友善已经非常好了。对某个特定的对象,在某些瞬间生起忘我、无私的爱,都可视为性灵中神性的闪现。
若自心内部还存在着严重的冲突、未愈的创伤、淤积的负性情绪,一味以“要宽恕那些伤害过自己的人”,“我们的本性就是爱,要爱身边的每个人”,“只有无条件的爱才是爱”等,这些处于极高的心灵状态下的人才能够做到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或别人,无疑会对自己造成更大的压力。先治愈自己,学会爱自己才更为必要。
不同的道理和教法都无所谓高低好坏,但只有在与自己目前的实际状况相应时,才是适宜而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