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鸭血粉丝店这事,听着荒诞,实则是一场精心布局的“商标圈地”。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八竿子打不着”,卖包的和卖汤的怎么就侵权了?但法律看的是标识是否构成“混淆”或“不当联想”。LV早在餐饮类目注册了花卉商标,这就是防御性布局。当一家小店把类似的四叶花印在招牌、碗碟上,哪怕你心里清楚这不是LV,但在法律视角下,这种视觉符号的独占性被打破了。
更值得玩味的是舆论里的“文化本源”之争。四叶花、宝相纹,这些源自东方的传统纹样,被西方品牌注册成商标后,反过来成了限制本土商家使用的利器。这不仅是法律博弈,更是文化话语权的拉锯。
我们同情小店的生存不易,也尊重品牌的知识产权护城河。但当“维权”变成一种无差别的商业清扫,或许该想想:保护的边界在哪里?是让创新更有安全感,还是让表达越来越小心翼翼?
#鸭血粉丝店也遭LV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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