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19:51 微博认证:二三里资讯官方微博

【“我以后可能当不了运动员了”,嘉峪关方特NPC与游客互动掰手腕致手臂骨折,律师:游客担主责,景区或承担补充赔偿】#掰手腕致NPC骨折后游客失联#国家一级跆拳道运动员、全国冠军小程在嘉峪关方特兼职NPC时,与游客互动掰手腕导致左臂肱骨骨折、神经损伤。事发后涉事游客次日拉黑微信失联,景区及签约公司至今未给明确答复。律师指出,涉事游客存在重大过失需担主责,景区或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我以后可能当不了运动员了。”躺在病床上的小程对二三里资讯记者说。18天前的一次互动,让这位曾经的全国跆拳道冠军面临职业生涯提前终结的风险。

事发:临时互动掰手腕,对方突施“旋转力”
6月16日,小程作为“肌肉男团NPC”成员,在嘉峪关方特欢乐世界(一期)城堡处与游客互动。该团体共10人,主要进行表演类互动,掰手腕并非固定项目,也无明确规则规范。
据小程回忆,当天下午三四点,一名年轻男子主动提出掰手腕要求,轮到排在第三位的小程时,“想着前面都掰了,就互动一下”。然而游戏开始后,该游客突然发力并旋转手臂,小程只觉左臂“直接掉了下来”,当场晕厥。同组同事随即将小程送往当地三甲医院救治。
伤情:左臂神经受损,恢复期或长达一年以上
经诊断,小程左侧肱骨下段骨折,断端明显错位、呈角。事发18天来,小程自费承担检查、手术及医药费超过两万元。目前左手臂仍处于麻木状态,医生建议观察三个月,若神经未能自行接合,需再次手术,整体恢复期预计超过一年。
“我从小练跆拳道,拿过全国冠军,今年刚大学毕业,做NPC只是兼职想挣点零花钱。”小程说。今年5月中旬,他与河南省创造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商演合同,6月12日公司经中介介绍赴嘉峪关方特进行为期15天的演出,未料工作仅4天即出意外。
争议:涉事游客拉黑失联,三方责任主体未回应
事发后,同事添加了涉事游客微信并推给小程,但次日该男子即将其拉黑,再无联络。
截至目前,小程签约的传媒公司、中介及嘉峪关方特景区仍在与其协商,但“尚未给出明确答复”。7月3日,二三里资讯记者致电嘉峪关方特欢乐世界(一期),对方表示“公司已在处理,稍后专人回复”,但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应。
律师解读:游客存重大过失,景区或承担补充赔偿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对此分析指出:
游客责任: 涉事游客不适用《民法典》第1176条“自甘风险”免责条款。掰手腕并非景区固定互动项目,系该游客反复主动邀约,且其违规借力、突然旋转发力,属非常规危险动作,造成小程肱骨骨折及神经损伤,存在重大过失。事后拉黑失联进一步加重其过错,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主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 小程系在履职期间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所致事故伤害,依法构成工伤。与其签约的传媒公司作为用人单位,若未缴纳工伤保险,须全额承担工伤待遇费用。中介仅负责人员推荐,无用工管理义务,不担责。
景区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嘉峪关方特作为经营性场所管理人,未禁止NPC与游客开展高危对抗互动、未做好风险管控与现场劝阻,事发后未有效留存游客信息、未积极协助维权,存在明显过错,需对游客赔偿不足及失联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赔付后可向涉事游客追偿。
维权路径与责任划分: 小程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游客侵权赔偿,实行双轨维权。医疗费等实际支出不可重复获赔,但伤残补助、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可依法兼得。小程本人仅存在未坚决拒绝危险互动的轻微过失,过错程度极低,仅需承担极小比例损失,不影响各责任主体的主要赔付义务。
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记者:张媛
编辑:赵嘉琛 http://t.cn/AXoMGg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