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16:38 微博认证:新浪博客

【#男子与情人互殴将其推倒致死# 因故意伤害罪获刑8年】#男子与情人互殴致其身亡获刑8年# 去年4月29日晚,男子赖某和情人肖某相处后,驾车将肖某送回家,由于肖某未带钥匙,二人再次碰面,在相处过程中发生争执,过程中女子肖某拿石头敲打男子赖某,赖某用手抓住肖某并用力将其推倒在地,致肖某后脑着地,陷入昏迷,被送医后肖某不治身亡。

一审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男子赖某有期徒刑8年,一审判决后,肖某的家属不服提起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二审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肖某家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赖某与被害人肖某系情人关系。2025年4月29日傍晚,二人相处至当晚22时许,赖某驾车将肖某送到其位于武平县的家附近后离开,后因肖某未带钥匙,无法进入家中,男子赖某又驾车返回接上肖某。当晚23时许,女子肖某要求讨论感情问题,赖某停车后,二人在车上讨论感情问题,讨论过程中两人产生矛盾并引发打斗。

之后赖某和肖某先后下车,肖某持石头和赖某继续打斗。赖某返回车上驾驶座,肖某又拿着石头站在驾驶位旁用石头敲打赖某,赖某用手抓住肖某并用力将其推倒在地,致肖某后脑着地,陷入昏迷。赖某发现肖某昏迷后,电话联系其朋友将肖某送至某医院抢救。

2025年4月30日凌晨2时许,女子肖某的父亲赶到某医院了解情况后打电话报警。武平县公安局民警在医院向赖某了解情况后,将赖某传唤到案。

2025年5月4日,女子肖某经医治无效在某医院死亡。经武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肖某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致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公诉机关提供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等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赖某与肖某在案发时发生过争执和相互打斗,双方身体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在相互打斗的过程中,被告人赖某明知自己用力推倒被害人肖某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受伤的结果,仍放任结果发生,但其主观上并未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故意,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不符合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审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女子肖某家属各项损失59714.2元。

一审判决后,肖某的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肖某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赖某犯故意伤害罪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其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发现被害人肖某倒地不起,不是本人驾车送往医院,施救时间超过了及时有效的范畴。此外肖某家属认为,肖某的孩子年幼,赖某应赔偿抚养费。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告人赖某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应当依法承担合理损失的赔偿责任。肖某家属张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处置正确,二审法院予以确认。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二审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肖某家属上诉,维持原判。(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