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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应被盗佛像疑现身观复博物馆#【海口五公祠被盗佛像疑现身观复博物馆 律师:若鉴定为同一佛像需返还】#律师称被盗佛像若鉴定为同一尊需返还#针对网传“海口五公祠失窃26年的宋末元初铸铜佛像疑现身观复博物馆”一事,7月2日观复博物馆发布官方声明回应,确认涉事造像为早年市场征集所得,已主动上报主管部门申请专业鉴定。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被盗文物能否善意取得"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秦明律师作出解读: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判例的规定,偷盗后贩卖的文物一般不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因此,如果经鉴定该尊佛像为海口市五公祠被盗佛像,那么即便观复博物馆系通过征集购得,所有权人海口市五公祠仍有权要求观复博物馆返还该佛像。
秦明律师特别指出,作为文物收藏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拟征集、购买文物来源的合法性进行了解、识别。如果明知是盗窃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所获取的文物,而予以收购则可能构成,刑法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若确实不明知偷盗情况,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则仅需承担民事返还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http://t.cn/AXofkA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