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递##花12万委托猎头找的COO学历造假#【以案说法 | #猎头收12万找COO学历造假判还4.5万#】7月2日,据上海浦东法院:2023年,重庆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寻访推荐COO,合同约定,服务费按推荐成功候选人第一年总年收入的20%计算。之后,人力资源公司向新能源公司推荐了李某。在简历中,李某自述自己具有中国台湾国立清华大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康奈尔大学博士学位。2023年10月,李某通过新能源公司的各项考查,顺利入职担任COO岗位。同年11月,新能源公司依约向人力资源公司支付了12万元服务费。然而,不久后,新能源公司发现,李某的专业技能与COO岗位并不匹配。不仅如此,李某的本科及博士学历、学位均系伪造。2024年7月,李某离职,双方经劳动仲裁达成调解,李某承认其学历造假,并同意向新能源公司返还工资款10万元。之后,新能源公司将人力资源公司诉至浦东法院,要求人力资源公司返还服务费12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法院经审理,认定人力资源公司未充分履行基础审查义务及对委托方的及时告知义务,同时新能源公司自身亦未尽充分的审核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酌定人力资源公司返还新能源公司人才寻访服务费4.5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损失。一审判决后,人力资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九派新闻 http://t.cn/AXotiHu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