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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给女友转141万分手后判还118万#】#月薪5千男子为结婚给女友转账141万#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审结一起婚恋财产纠纷案件:月薪仅5000元的男子刘强(化名),为满足女友王芳(化名)的婚嫁索求,不惜卖房借贷累计转账141万余元,分手后起诉追回,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118万余元。

2023年9月,刘强与王芳通过网络相识,同年11月确立恋爱关系,开始同居。此后,王芳多次向刘强提及购房、买车、装修等婚嫁相关事宜,催促他筹集资金购置婚房、婚车。为了跟王芳结婚,每月收入仅5000元的刘强通过变卖自有房屋、车辆、向亲友借款、网上贷款等方式持续向王芳转账,并在部分转账后备注“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2023年11月至2025年2月,刘强向王芳转账共计141万余元。刘强因过度借贷深陷债务危机,多家金融机构、出借人采取催收、起诉等途径向其追责,最终导致刘强与王芳分手。2025年,刘强诉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王芳返还141万余元。王芳没有出庭应诉,她提交材料辩称,所有款项系刘强赠与。

法院审理认为,婚恋往来款项性质需结合给付目的、金额、给付人经济能力、资金用途、双方沟通记录判定。本案中,转账均发生在双方筹备结婚事宜的关键阶段,具备鲜明的婚约财产属性。“自愿赠与,无需返还”的备注与刘强的收入水平、巨额借贷事实相悖,是刘强为推进婚约、满足对方要求的被动表述,并非真实、自由的赠与意思表示。从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看出,王芳以愿意结婚为条件向刘强索要财物,这让刘强形成错误认识,从而作出财产赠与承诺。

综合相关证据,法院判令王芳返还刘强118万余元。王芳不服,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秦一) http://t.cn/AXoc83d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