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为期4个月的禁钓期结束了# 垂钓爱好者请查收这份“文明钓鱼指南”】从7月1日0时起,为期4个月的禁钓期正式结束。即日起,垂钓爱好者可在全市754条禁捕河流总长度1.8万余公里的水域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休闲垂钓活动。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共19条,对禁捕水域、钓具、钓法、钓获物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人一竿、不超两枚钩尖”是底线。根据《办法》规定,每人只能使用一根鱼竿(鱼线)、1至2枚单钩或1枚复钩(双钩尖)进行垂钓,不允许使用“三本钩”。路亚(拟饵)钓法允许使用,但同样不得超过2个钩尖,钩门宽不能超过2厘米。
六类钓具和方法被明令禁止:钓尖数3个及以上的钓具;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窝料;利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钩宽大于2厘米的钓具。其中,泥鳅钓可在短时间内钓获大量鱼类,涉嫌非法捕捞;钩宽超过2厘米的鱼钩实质为“锚鱼”,对鱼类伤害大;视频辅助装置常用于可视锚鱼竿等耙刺类渔具,均被禁止使用。(新重庆-重庆日报) http://t.cn/AXoyWW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