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1 15:54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湖南大学 上海再蓝律师事务所

#护士被举报卖淫遭开除获赔11万##律师说法#
一个从2013年开始就在医院工作的护士,应该也有30来岁了吧,干了12年的护士工作,应该是业务能力比较强的骨干了。医院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首先要调查吧?怎么调查的?只有这个微信聊天记录?如果确实掌握了护士违法的证据,是不是以自愿离职的形式比较好?

这些问题医院都应该来回答。不过,事情已经出了,医院接受处罚就是。作为旁观者,一个法律人,我们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深恶痛绝,绝不容忍。但是,如果是一个案件,我们不光要站在原告或被告的立场上去看这个问题,也要站在裁决者的立场去看这个问题。因为这不仅仅是解除合同双方之间的问题,也夹杂着适用法律的问题。

如果从诉讼过程看,博主有几点想法:
1、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没有公布,只是文字整理,聊天的真实含义不容易判断。作为医院,对聊天记录的审核至关重要,不应仅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应当和当事人协商出具原始载体,并结合所有聊天内容判断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如果护士不配合,可以推断聊天内容涉及违法内容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降低违法的风险。

2、如果护士没有提交全部聊天记录,双方又没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作为裁决者,不应以现有的聊天内容为唯一判断因素。作为当事人,遇到这种事情的反应是要求提供全部聊天记录,以确定是否违法。作为裁决者,也应当具有这种反应,以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避免事实不清。

3、本案是劳动纠纷案件,医院主张的解除合同的理由是护士涉嫌卖淫违法,但初步证据无法证明护士卖淫,又没有报警进行违法确认,所以护士违法这一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生活作风问题不是解除合同的理由,理由是被公安处罚,进而证明涉嫌严重违法,才是合理的解除合同理由。
也正因为如此,法院没有深入调查护士与黄某是否存在卖淫的违法事实。其实,这个事实很容易调查。

博主斗胆推测一下,护士有勇气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大概率自身行为没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医院如果不服,可以继续找证据申请再审。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