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少无知的时候,我以为起诉离婚是特别简单的事。
因为看到普通人去婚姻登记处离婚,拿个财产协议,签个名就离了。
我就预设起诉离婚毫无疑问会离婚,之所以走起诉流程是因为需要把两人间分不清的东西,比如财产抚养权之类给分清了。
人都到法院了,心里肯定是百分百想离啊,就算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坚决不肯过了,也过不到一起啊。
所以我以为起诉离婚是百分百离的,哪怕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
后来长大了才知道,起诉离婚法院是可以不判离的,感情是否破裂法官竟然是知道的,甚至被家暴的妻子起诉离婚不成也是只能跟丈夫回家的……
你都不知道我当时震惊成啥样了。
那大概是我对这个世界第一次真正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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