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30 01:33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中國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的公告》(2019 年第 34 號公告)明確指出,停留當天滿 24 小時才計入居住天數;不足 24 小時不予計算。

根據第 34 號公告,無住所個人連續六年在內地居住滿 183 天,第七年起將需為全球收入(包含海外資產收益)繳納內地稅款。

只要其中一年居住不滿 183 天,或單次離境連續超過 30 天,六年週期即告清零。

#2019 年第 34 號公告##全球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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