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李建筑8:现在有权有责任有义务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党员干部队伍中,到底有没有带头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遵纪守法、敢作为、敢担当的党员干部? 我从2004年依法逐级上访维权,至今,从村干部到中央相关部委,我没有遇到过一个这样有责任敢作为敢担当的党员干部。如果,我遇到过一个这样的党员干部,就这么一个事实非常清楚,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非常明确的征收土地农转非安置补助费、村民安置房和村集体所有资产股份分配纠纷的信访案件,就不会20多年都得不到依法有据文明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处理了。我也就不会被社区书记孙雪花和民警陈超,在不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连续非法拘禁关押限制剥夺人身自由长达2101天之久了。更不会,有些党员干部,至今,还是不管青红皂白谁是谁非,都用简单化、一刀切的困难救助方式,偷偷摸摸拿国家的钱替违法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不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替犯罪分子买单,做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了。如果,现在有这样的党员干部,就请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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