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吐槽完一个实习期的律师薪水低到令人发指后,收到了一个看样子是学生的私信,询问为什么律所开的工资可以这样低。
我本想给他解释一下律所和律师之间的关系,以及为什么律师和律师不是一般的雇佣关系……但打了半天字,觉得枯燥的连我自己都读不下去,结果忽然看到对方的头像是哥布林杀手,于是灵机一动,就和他说:
你可以简单的把律师们看成冒险者,而律所是冒险者公会,有任何工作律所只是介绍工作收提成的,而实习律师就相当于《哥布林杀手》里第一集就队友全灭的那个神官妹子,为了不发生一出门就被哥布林全灭的情况发生,实习律师都要跟一个哥布林杀手那样的成熟律师实习一年,所以实习律师更像古代的学徒。
对方恍然大悟,感慨打官司的对手普遍都是哥布林一样的人吗?我说现实更残酷,自己的当事人有时也比哥布林都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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