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5 08:30 微博认证:法律出版社

#法律社新书速览# 《主观公权利与行政法律关系》
作者:赵宏,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权利和法律关系始终是法学中的支配性概念,在这点上公法和私法并无不同。虽然在较长时间内,支配行政法的是行政行为以及围绕行政行为而建构的一系列客观法秩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观念和法律关系学理在公法中就不重要,公法中有关权利和法律关系的探讨几乎和行政行为一样历史悠长。

就我国而言,公权理论的历史溯源与基本架构迄今已初步完成,其研究也早已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拓展至实体法上对包括相对人和第三人在内的私人公法地位及其诉讼实现的探求。而本书也正是在上述图谱下展开,所欲完成的也是在这一学术链条上持续地建构我国的公权理论和法律关系学说。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