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一天#每天都是计划要完成的工作多,实际完成的少。今天计划写完一份刑事裁定书,写到十一点这样,才到本院认为。庭长过来找我,他签我的还剩1天到期的判决书,然后就几个主体责任承担方式,让我再去民二庭问问,看看他们有没有判过,大家统一一下判决主文的表述。现在很多的买卖合同纠纷里,都牵扯到复杂的公司法问题。
我就拿上卷宗去民二庭。正好他们庭长带的一个合议庭在讨论案子,我就过去插队请他们讨论下我的问题。他们人都很好,但确实他们也没遇到过,讨论来讨论去,他们觉得两种表述方式都可以,最后确定选择甲方案。
讨论完后回去途中,路过他们副庭长办公室,又跑过去请教了下。结果该副庭长认为应该是我本来那样表述,就是乙方案。
一圈问下来,回到办公室已经到下班时间了。
下午就这个问题,我又去分管领导那汇报下,听听他的意见。之前讨论时,大家只是说大方向,认为几个人都应该承担责任,但没具体到主文怎么表述。
分管领导在我的乙方案上去掉了一项,认为前面两项已经能够表述清楚。
回来就自己再校对修改一遍。中间别的庭同事也来找我讨论问题。反正没有闲着,五点钟的时候,分管领导又找我,还是改到我最初的表述方案,觉得虽然可能多了一项有点啰嗦但不会产生歧义。于是,我再改回去。一直到下班才最终定稿。其实,两个方案最终结果上并没有什么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会有分歧的原因;但还是想更精准。
把我自己的判决书改完了,一看系统,合议庭其他人又提交了两份判决书,我想签完早点回家,就没有去食堂吃饭。把两份文书签完六点半了,回家。真得难得这么早回家,太阳还高高的没有落,平时回去都天黑了。只是,那份刑事裁定书还停留在上午十一点前的“本院认为”那里,没能再多写一个字。
昨天那条,有网友留言,为什么要到期了才写判决。我也想早点写啊,奈何分身乏术,案件太多,忙不过来啊。能在审限快到了能给判决书写出来结掉都是靠加班实现的,否则只能积压在那里超期。难道是我不想每天准时下班吗?难道是我不想多点时间陪陪孩子家人吗?难道是我不想周末用来放松休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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