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每当看到有人利用“仅退款”规则,薅商家羊毛或者诈骗商家,我都会义愤填膺地反对仅退款,呼吁维护商家利益。可今天我发现,有些商家是真不配得到消费者的信任和爱护。
一个月前我被一则广告吸引,点击之后跳转到淘宝,在名叫“啊鹿”的店铺(图12)下单了一款网纱拼接灰色阔腿裤(图345),古典又时尚,仙气飘飘。
今天终于收到货了,才发现材质和款式跟模特身上的样品展示,完全两码事(图6789)。
材质肉眼可见的不一样,裤子本身成了直筒裤,不再是样品展示的类似裙裤的阔腿裤。
商家宣传图:裤子正面+侧面+后面,全方位配有大面积、不规则垂坠飘逸网纱,网纱是这件商品核心颜值卖点,也是我下单的主要决策点;
实物货品:仅正面有一小片短网纱(不是垂坠飘逸的,是缝死在裤缝上的,而且没有褶皱),两侧和背面则完全无网纱装饰。网纱面积、造型、飘逸效果和展示图差距极大,已经不属于色差、褶皱、做工细微瑕疵,是商品核心装饰结构重大不符。
我收到的实物,用料估计只有成品的一半都不到[允悲]
商家行为:用高品质、用料多的样板款诱导预售下单,发货却是缩减核心装饰的减配低劣版,属于刻意隐瞒实物真实样貌,这就是赤裸裸的欺诈呀!
可是,商家自始至终不承认这完全就是两个商品的基本事实,我要求商家按照样板重新给我换货也被拒绝,直接叫我退货退款了事。
我购买商品很少退货,哪怕收到之后发现不合适,不想要了,我也很少退货。尤其是换过一次货之后,仍然不合适的,我一般都不会再退了,因为觉得商家已经承担了两次运费,我不好意思让人家亏本。宁可堆在衣柜里,以后找机会送人。
可这次这个叫“啊鹿”的商家(图12),真的让我很生气。我查了一下法律,根据消法第55条第一款之规定,商家已构成欺诈,应该“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满500元的应该直接赔偿500元。
我向淘宝提出了线上举报和投诉,也拨打了淘宝的人工服务电话投诉,对方明确告诉我,商家这种行为只叫“不符合描述”,“不构成欺诈”。他们只能帮我发起退货退款,但无权叫商家撤下虚假宣传,也无权让商家下架这款商品[微笑]
无论是仅退款损害商家利益,还是这种“挂羊头卖狗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这些购物平台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在纵容这些恶行。
我准备向12315投诉,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就发起诉讼。
只有较真的人多了,不诚信的成本增高了,这个社会的诚信总值才能增加。#我的红尘日记#
补充:我是行动派,6月19日下午5点过,我已经在12315平台投诉了这家商家和淘宝平台。我会记录后续的进展,看看现在面对这种欺诈行为,普通消费者的维权之路究竟会怎样。
最新动态:
6月19号晚上20:18分,淘宝的高级客服联系了我,了解事情经过。
20:40分,通知我退款已到账,并且已经联系商家,下架了虚假宣传视频和我投诉的那款商品。6月20号9点,按照消法55条,退一赔三,不足500,按500元计算的规定,从商家的诚信保证金里扣除了500元支付给我。
总结:要敢于较真,敢于维权。只有这样,我们的营商环境,购物环境才能越来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