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评论‖一碗面的喧嚣与沉思——从“遇见”诉“渝见”看商标维权的人情与法理
2026年仲夏,一碗热气腾腾的小面,意外掀起了一场全民围观的法律风波。河南南阳一对90后重庆夫妻经营的街边小店“渝见小面”,被港股上市的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至法庭,索赔七八千元。老板娘在镜头前含泪哽咽:“一碗面8块钱,至少得卖1000碗,1000碗还有成本。”
瞬间,这句饱含辛酸的话触动了无数人。舆论迅速燃烧,一场围绕小微企业生存与商标制度边界的讨论,成为连日来最热闹的公共话题。
“四个字有三个字一样”的尴尬逻辑
大企业的维权逻辑看似斩钉截铁:双方皆营小面,“渝见”与“遇见”三字重合,读音与视觉高度相似,已构成侵权。但法律的真谛从来不是数汉字。有律师指出,这种“四字有三字重合即近似”的推论,看似直白,实则经不起推敲——商标近似的认定需综合考量音、形、义及整体视觉效果,而不应机械地比对文字。
更何况,“渝”是重庆的法定行政区划简称,店主本身就是重庆人。北京德和衡律所陈燕红律师分析认为,用“渝”字传达重庆风味,在商标法上属于公共通用词汇的正当使用,“遇见小面”有权保护其品牌,却无权独占“渝”这个地域用字、垄断“yu”这个读音。许多网友也是这般态度:“渝”与“遇”字形、字义、读音截然不同,前者指向地理归属,后者指向动词含义,差异何其明显!
外包维权何以变味
然而,真正把此事推向舆论沸点的,不只是法律本身的争辩,而是“大品牌欺负小店家”的观感,以及这种观感背后潜藏的灰色生意链条。
诸多媒体追问后发现,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外包律师事务所的风险代理模式。品牌方将商标维权事务全权打包给第三方律所,双方约定胜诉分成,律所主动出击、批量取证、遍地开花。对企业来说,不动用自己法务,维权成本几乎为零,还能从索赔中获利;对律所而言,起诉势单力薄的小店,诉讼成本低、胜诉概率高,俨然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
不少小商户不懂商标细则,小店利润微薄,根本耗不起诉讼的时间和精力,面对一纸传票,多数人选择认栽赔钱。有媒体尖锐点出,当维权的工具变成逐利的生意,律所的“咄咄逼人”往往与大公司整体的价值背离,最终企业赔了口碑,商户受了伤害,没有赢家。南阳这家夫妻小店的遭遇之所以引发全网共鸣,并非因为其法律上的特殊性,恰恰因为它戳中了太多人感同身受的脆弱之处,触及了普通经营者对大企业恃强凌弱的天然厌恶。
情理冲突之下的两封公开信
面对史无前例的舆论压力,就在看似不可收场的隔膜中,故事在6月15日清晨迎来了戏剧性的转折。“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布了一封情深意切的公开信。他坦承:“这次管理失误与我们一直强调的‘正直、善良’背道而驰。”宣布团队已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并将公司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那家小店。
正当公众感叹歉意的温度正在缓缓交融之时,网络另一端,小店手艺人李勇的真诚回应迅速刷遍网络。“于私、于家庭而言,我无法坦然接受这份道歉。试问,若是无端纷争让自己的家人终日焦虑、暗自落泪,仅凭一句道歉就能抹平吗?但我选择站在行业角度接受致歉,只愿这碗小面不再掺杂无谓的纷争。”字字掷地有声,在小面江湖里留下了令人唏嘘的一笔。
地道的法与理如何兼修
商标法无疑是现代市场经济秩序不可或缺的基石,保护知识产权的正当性毋庸置疑。但同样应当追问:法律的边界止于何处?当大公司的法律维权演变成对小微企业生存空间的压迫,保护便可能异化为恃强凌弱的工具。而那些遍布街头巷尾的小店,本应是特色市井烟火气最柔软的底色,不该沦为某些逐利者“法律生意”的无辜祭品。
令人欣慰的是,回看近期最高法工作报告,“碰瓷式维权”已被明确认定为不受法律保护。而正在修订中的《商标法》草案提出强化“使用导向”原则,细化“正当使用”抗辩规则,从过度重注册、囤积防滥用转向强治理严法治,正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一碗面虽小,却丈量着法治的温度,也呼唤着每一个商业主体在依法维权的同时,多一份对弱者的包容与同理心。正如那位夫妻店主在回应中所期望的那样:愿各大企业在依法维权之余,多一份温情,多一份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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