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13 22:36

适应“真事隐”而用“假语村言”者——是适者生存

[耶]
由于《石头记》一书,是“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用“假语村言”虚构出来的,所以读《石头记》,就有一个“适者生存”之法则: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二、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虚构出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石头记》,是虚构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

三、自称“在下”者,虚构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虚构孔梅溪题曰;虚构吴玉峰题曰;虚构“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

四、接受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石头记》,是“适者生存”之起步。唯有起步,才能接受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接受孔梅溪题曰;接受吴玉峰题曰;接受“雪芹披阅增删”之广告。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