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12 17:11 微博认证:《光明网评论员》栏目官方微博http://guancha.gmw.cn/

【#光明网评##重申政府对网约车市场的干预边界#】内蒙古赤峰市市民陈某向记者反映,他今年4月以98000元购入新能源汽车,已考取网约车驾驶员证,然而#办网约车运输证因车价低于12万元被拒#。据媒体报道,当地交通运输局依据的是《赤峰市中心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12万(不含车辆购置税)”。目前,赤峰市相关部门回应称将推动网约车管理规定的修订。

按理说,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各地相关规定应当及时修订,以符合上位法要求。但从媒体调查来看,像赤峰这样对网约车价格设置明确门槛的地方仍有不少。这提醒,不少地方的自我审查可能并未落实到位。同时也说明,对一些不合理规定的清理,还是需要更充分的外部监督。毕竟,网约车市场饱和的原因之一,是其他就业渠道收窄导致从业者被动涌入。如果这种情况下以行政手段贸然抬高准入门槛,恐怕会进一步挤压社会的就业空间。因此,这件事其实是一种双重提醒。一方面,相关部门有必要借此次强化对地方网约车监管规则的公平竞争审查,推动一些与上位法相冲突的监管规则“应改尽改”;另一方面,在市场趋于饱和的情况下,更应重申政府对于网约车市场的干预边界,真正坚持法治思维和竞争中性原则,确保各类市场主体都能享有公平的准入机会。http://t.cn/AXaUvCW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