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是这个道理你说的很清楚了[泪][泪][泪]//@Aardvarky_:对呀,意思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概念,“刑事责任能力”怎么会是“有意思能力”的充分条件呢[柯基]刑事责任能力的对象是“行为的违法性和罪错性”,性同意能力的对象是“性行为本身的性质、生理后果、心理影响、社会意义”等,一个孩子不一定知道性行为可能会带来心理创伤和怀孕等风险,但同样大的孩子可以理解强奸是错的。规定刑事责任是为了惩罚和预防犯罪,规定性同意年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免于性剥削,这两个是独立的。不过我也不是律师,可能我不懂法吧。
发布于 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