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谨是某民间协会的“青年企业家”的“会长团”成员,一开始用的是北京中易网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的名头,这家企业被公示税务持续违法,他就以名下的四月华文(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的名义,继续延续“青年企业家”的辉煌。主打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消极态度。
这两家公司都有个特征,最近一年的社保参保人数都是1人。就这规模,能有正常业务吗?没有正常业务能是“青年企业家”吗?税务违法持续25个月零十天,也没有妨碍饶谨还是“青年企业家”,民间协会好像你太注重实际,更看重饶谨是前“北京青联委员”和每天会长团的5万会费吧?
看样子钱真的是万能的,税务违法可以不管,可“青年企业家”的名头不能丢。话说,税务违法人员能是“青年企业家”?这是爱国青年能干的事儿吗?
据闻统战部门也开了微博账号,想公开咨询一下,饶谨这种情况是统战对象吗?作为民间协会的指导单位,协会这样干可以吗?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