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绕不开的地方在于:2008年她在16岁时被“嫁”给一个成年男性,二审不能只机械地问她后来是否与他人共同生活、生育子女,而必须回到这段所谓婚姻的起点:婚姻关系是否是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确立、国家法如何评价这一段关系。否则,“被迫进入婚姻”的人,最后反而只能在成为“重婚者”的时候才被法律看见。
发布于 浙江
这个案子绕不开的地方在于:2008年她在16岁时被“嫁”给一个成年男性,二审不能只机械地问她后来是否与他人共同生活、生育子女,而必须回到这段所谓婚姻的起点:婚姻关系是否是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确立、国家法如何评价这一段关系。否则,“被迫进入婚姻”的人,最后反而只能在成为“重婚者”的时候才被法律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