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01 08:07

没外伤和有内伤

弗莱尼肯(Greg Fleniken)是地产经纪人,55岁,常出差,如果出差到得州博蒙特,就必定入住 MCM Elegante 旅馆,晚饭之后用微波炉打一袋爆米花,然后边吸烟边看电视。

2010年9月15日晚上,他给太太苏西打电话报平安,然后躺在床上看电视。

第二天早上,同伴没看到他如往日一样集合办事,就到房间来找他。门锁着,敲门无人回应。请跑堂的打开门,发现弗莱尼肯倒在床边的地板上,穿着睡衣,手里有一支没点燃的香烟,人已经死亡。

验尸官发现弗莱尼肯有严重内伤,肋骨和胸骨折断,心脏和肝脏破裂,但几乎没有外伤,唯一像外伤的是阴囊有一道紫色瘢痕,有些肿胀,似乎被撞击或是挤压,但一眼看去没有开放性伤口,这显然没法解释内脏的严重损伤。

室内东西整齐,现场似乎没发生任何暴力活动,死者身上没搏斗伤痕。财物没丢失,所以验尸官完全没往凶杀方向考虑,倒是怀疑是不是有人做胸外按压造成那些内伤,但旅店工作人员说,没人做过任何抢救操作。救护车来到之后,医生说人已经死亡几个小时,胸外按压没有意义。

听起来好像是个《走进科学》的标准故事。

验尸官的结论是“死因不明”。

苏西对这样的结论不满意,就聘请私家侦探布伦南(Ken Brennan)调查。布伦南仔细检查弗莱尼肯当时入住的348号房间,发现墙壁上有个花生米大小的洞孔。当初做勘察的警方调查人员没有注意到这个洞孔。

那面墙的对面是349号房。布伦南到那里查看,发现同样大小的洞孔,但是被人用牙膏填塞,试图掩盖。掏出牙膏之后用铅笔捅一下,可以看出两个洞相通。如果把铅笔沿着这个洞弹射出去,会直飞到弗莱尼肯那天晚上躺着的床上。

布伦南查询旅店记录,那天晚上,这个房间里住着三个电工。

布伦南找到电工,起初三人都说对本案一无所知。布伦南警告他们,如果做伪证,会被起诉,罪上加罪。一个电工终于招认。

那天,三个电工完成一个合同工作,拿到钱,入住旅馆,喝酒庆贺,电工穆勒醉意浓厚,掏出9毫米口径的手枪,表演西部电影的快速拔枪,每次拔出枪就瞄准一个同事。枪是上了子弹的。第三次表演拔枪时,枪走火了,子弹穿过墙壁。

美国人似乎对枪声很习惯,旅馆人员没过来询问。那颗子弹穿过墙壁,从弗莱尼肯的阴囊进入体内,撕裂肝脏和心脏,打碎肋骨和胸骨,然后停在胸腔。心脏中弹导致血压骤降,弗莱尼肯甚至没能发出叫喊就倒地昏迷,估计几分钟之后死亡。或许因为这一点,旅馆人员没发现异常,穆勒也利用这一点,说他不知道有人被击中。

9毫米口径手枪的威力足以射杀几十米之外的人,弗莱尼肯就在隔壁,距离不到10米,墙壁是木板墙,外面刷一些泥膏,里面填隔热泡沫,这对子弹来说如同饼干,所以弗莱尼肯被击中之后不但内脏破碎,连骨头都被打断了几根。

但子弹入口是阴囊,阴囊皮肤松软且有许多皱褶,子弹穿过之后会迅速弹回,封闭伤口。而现场和尸体检查都看不出有凶杀迹象,所以验尸官看到阴囊瘀青,却没想到扯开局部仔细查看,于是认为没有开放性伤口。那颗子弹确实在胸腔里,但解剖开的尸体内部一片血肉模糊,如果不是刻意寻找,没人会发现这样一颗花生米大小的异物。这就是为什么早期尸检说“死因不明”。

警方逮捕了穆勒,起诉过失杀人罪。穆勒表示不抗辩,获刑10年。

图为子弹弹道示意图。来源:Latest News

发布于 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