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9 22:59 微博认证:搞笑幽默博主

很遗憾,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国家对于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的基本理念就是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可以获得补偿,但不能盈利。//@王海:我二十几年来一直呼吁要把罚款分给举报人和受害人,消费者被侵权不应该监管部门获益,这个底层逻辑有问题。[允悲] http://t.cn/AX61h3DT //@校长梁山://@王巍w://@樊建川:[围观]//@汪亚民:[并不简单][微风]//@喝茶论道谈风月:转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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