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08 10:22

《石头记》之“始”与“终”

[耶]
“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一、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从写女娲氏炼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头,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该石头上没有《石头记》,是写《石头记》之“始”。

二、自称“在下”者,写该石头不知被带何方何舍……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上,就有了“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是写《石头记》之“终”。

三、自称“在下”者,写“按那石上书云”——写“按”那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的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是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写出了石头上如何有了《石头记》。

四、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出之广告。而石头撰《石头记》之广告,则是位于石头撰《石头记》之外。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