崽子跟我说,她下课时看到隔壁班的老师和两个男孩站在教室外说话,其中一个男孩一直在哭。
老师在批评其中一个男孩,因为那个哭泣男孩不小心撞到了他,他生气了,把哭泣男孩的手挠出了血。
崽子八卦兮兮地凑上去,看到哭泣男孩手背上有三道血印子,看起来就好严重。
老师说:这学期才开学多久?你就已经挠了三个同学了,回回都下手这么重,要带去医务室处理。你为什么这么小心眼,报复心那么强?
那男孩争辩说:他撞的我好疼,他故意打我。
老师说:我亲眼看到他是不小心撞到你的,不是故意的。你把人挠这么严重,你才是故意的。
崽子说,那老师后面又把那男孩批评了很久,那男孩始终不肯服软,就说自己被撞疼了。
“他实在是太小心眼了。”
其实……他应该是触觉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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