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10 00:03

#法官的一天#上午买卖合同的庭,双方争议约定的调价条款是否明确问题。一审法院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确定是否存在可操作的调价标准,到山东某地一公司调查,又与同行业从业者谈话,还特地去了住建局咨询。最终认定该调价条款约定不明,对被告主张调低价款的意见没有采纳,支持了原告诉请。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告认为自己约定得很清楚,而一审法官没有支持他的主张,是偏袒原告;原告虽然因为请求得到支持没有上诉,但庭前我组织调解时,他一直在那说,认为一审法官去到处调查,等于是帮被告在举证,偏袒被告。

看看,这才是现实中的情景。胜败皆服、双方满意,只是理想化的结局。很多案件中能有一方满意就不错了,双方都不满意双方都上诉的并不鲜见。

下午开会到五点十分,接打两个电话就五点四十多了,去食堂吃点饭,回到办公室就开始讨论案件,一直到九点。还好今晚效率比较高,讨论了有五个案件,当然因为其中有三件都是之前讨论过的。

最近院里说要调整案件和人员,也不知道调整后是不是真得能缓解一点办案压力。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