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29 19:54

lrh老叔也是回旋镖接满,当年一句“音乐没有好与坏之分”偷换概念,把主观喜好和客观评价标准混为一谈。

然而流行不等于质量,传播度反应的是传播机制、记忆性和情绪的即时满足,却不直接反应创作的复杂度和艺术价值。我仍然尊重任何人的听歌选择,但这并不代表所有音乐在创作层面是等价的——喜欢是主观的,但音乐质量是可以被分析的。

自己的歌被骂的创作地糊弄的时候,发表“猪食”言论,说歌没问题都是听众认知问题。认为说他作品不好的观众都是没有审美区分的“猪”,脆弱地接受不了一点对他口水歌的批评。

如今自己的歌被改编得不如自己意了,就借着对方侵权自己占理大闹特闹,不是说“歌没有好坏之分”的时候了,不是说听众自主选择的时候了。按照他的理论来说,发疯版《李白》不就是她说的“买到一个人真心喜欢一首作品 在想发疯时 自主去找那首歌来听 如果要版权费的话 请问能不收吗[yeah]”

当然,我也一点不喜欢syc在歌手的改编版《李白》。即使套上“年轻人精神状态”和“女王行为”的tag,也依然不是一首可以说得上高质量的改编,我甚至很难把它当作一首正经的音乐作品来看。因为即使是解构和戏谑、也必须建立在有逻辑的音乐和情绪表达上,否则作品就事情作为“音乐创作”的基本成立条件。

我始终觉得音乐同样作为情绪和思想的载体,如果表达方式是碎片化、标签化、去结构的,那依然反应的是创作层面的思考缺席。

包括现在的很多电视剧,宣传团队依然以“生活节奏紧张需要不带脑子看的剧”、“奶头乐”作为借口掩盖作品质量的低劣。观众当然可以选择轻松观看,但创作者并不能以此为理由放弃创作上的思考和责任,快餐可以随便吃但你厨师不能随便做啊,观众可以不带脑子看但主创不能真当观众没有脑子吧。如果创作本身越来越依赖低信息量、强刺激和碎片化表达,那将不仅是质量问题,还会反过来影响观众的理解方式和审美能力.......

(当然依然支持所有创作者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虽然老裁缝维护作品音乐版权依然是挺讽刺的一件事[嘘]) http://t.cn/AXh8pQtO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