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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第一窗口”司法效能 绘就2026立案工作新图景——通辽中院召开2026年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1月14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旨在总结分析当前立案工作态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立案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会议特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洪舫到会指导,通辽市两级法院立案庭分管领导及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紧紧围绕当前立案与诉讼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展开。会议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在畅通诉讼渠道、保障当事人诉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立案工作仍需在服务精度、效率提升、矛盾源头化解等方面持续深化。会议强调,立案庭作为人民群众接触司法的“第一窗口”,是展现法院形象、传递司法温度的重要环节,必须不断优化诉讼服务,规范工作流程。

基层汇进展,摆难点、亮特色

会上,各基层法院依次进行了工作汇报。汇报内容聚焦两个方面:一是直面工作难题。各院坦诚交流了在立案登记制深化、网上立案审核、先行调解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与挑战,如新型疑难案件立案标准把握、诉调对接机制不畅等问题,反映了基层一线的真实情况和迫切需求。二是展示创新亮点。部分法院分享了在推进立案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探索与实践。

上级精指导,解疑惑、明路径
会中,刘洪舫庭长认真听取了各基层法院的汇报,并进行了针对性点评和答疑。首先,肯定了全市法院在立案诉服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对一些创新举措给予了积极评价。随后,针对大家普遍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从政策理解、法律适用、机制建设层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解答,明确了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与改进方向。同时,结合全区工作大局和最新要求,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提升网上立案审核效能,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二是要聚焦立案环节的机制性障碍,加强立案与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闭环;三是要严格管辖案件的审查受理,规范立案流程,防止程序空转,提升司法资源利用效能。

本级总部署,抓落实、促提升

最后,通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静华作了总结讲话。首先韩静华副院长感谢高院立案庭长期以来对全市法院立案诉服工作的关心与精准指导,认为此次会议既是一次问题的“集中会诊”,也是一次业务的“精准充电”。结合通辽地区实际,韩静华副院长对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指导意见、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关注立案偏离度,强化网上立案审核,推广“两状”示范文本,精准适用案由,做好立案满意度评价,夯实立案工作基础。二是深化先行调解,推动综治中心建设与双向推送。三是推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强宣传和释明。四是强化数报送的准确性及其他临时性工作的时效性。最后强调,市中院将加强对下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全市立案诉服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本次会议是全市立案业务条线一次重要的沟通交流和工作部署会。通过基层汇报、上级指导、本级总结的闭环议程,达到了梳理情况、解答疑惑、明确任务的目的。全市法院立案诉服条线将以此次会议会为契机,认真消化吸收,将自治区高院的指导意见和市中院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切实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不断推动立案与诉讼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