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责任在于全面揭示社会百态,既报道恶犬伤人的事件以警示管理缺失(如23年10月成都恶犬伤女童案件同样作为刑事案件已结案,湖南湘乡咬伤人恶犬已被处置等),也监督投毒重案的司法进程,这并无矛盾。前者关乎犬主刑事责任与赔偿,后者关乎公共安全与法治底线。
解决矛盾,靠的是严格执法、加强管理,而不是混淆视听,为刑事犯罪披上‘无奈反抗’的外衣,更不应该模糊焦点和对立撕裂中,忽略了那些真正威胁我们每一个人安全的犯罪行为。#小狗疑被毒死女子辞职追凶3年# #正能量[超话]# #湖南湘乡咬伤多人恶犬已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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