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1 22:13 微博认证: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 原告

投毒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行为,更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投毒者被依法逮捕,是法律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必然追责,这一点不容置疑。而在这种明确的犯罪新闻下,不去谴责漠视他人安全、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反而阴阳怪气地质问“为什么要毒死狗”(如果你是真诚发问,我会耐心解答,但看了你的主页并不是。)你发问的本质是模糊焦点、颠倒是非。这种逻辑,就像有人猥亵妇女,不去指责猥亵犯,反而问“他为什么要猥亵她”一样荒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不会纵容任何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的行为,更不会容忍这种是非不分的“质问”。依法追究投毒者刑事责任,是国家检察机关的决定,不容你颠倒黑白的置喙。//@龙踞华山2:这个人为什么要毒死狗?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