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兴趣创作计划##案例普法[超话]#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年息1分”,年利率是1%还是10%?
问:在民间贷款中,当事人之间常常容易因借贷约定的利息发生纠纷,如约定“年息1分”,那年利率是1%还是10%?答:本期一起因借贷利率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宗某某主张被告王某某因资金周转于2016年7月30日向其借款30000.00元,约定“年息1分”,有借条为凭。
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本付息。双方对欠本金数额无异议,对于“年息1分”存在分歧,原告主张年利率是10%,被告抗辩年利率是1%。
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30日,王某某因资金周转向宗某某借款30000.00元,约定“年息1分”。对于借款本金,双方均无异议,故被告应予偿还。
关于借款利息,双方存分歧,民间借贷约定“年息1分”,年利率是1%还是10%?对此,《人民法院报》在2021年10月20日有相关记载,同时根据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利率“分”的解释:“分,利率,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故,“年息1分”应认定为年利率10%,且该约定并未超过法律规定标准。按照民间借贷的惯例,其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利率,如果年息一分按年利率1%计算,则明显低于银行利率,显然非原告的本意,如此计息对原告显失公平。
故,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按年利率10%标准支付相应利息。
判决书送达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案件已经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