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税法的小伙伴们,今天和教研讨论关税法,我才发现我有个问题搞错了哈,给大家提醒一下,千万不能影响大家考试,关税多交了,不论是海关发现的还是纳税义务人发现的,退税的时候都可以退利息。关税法还是人性化的 。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一直觉得有争议,但是我今天和另外一个税法老师讨论了,基本确定了中注协的态度,政府本来给华为一个地,是划拨的,后面华为想卖给万科,先把地的性质改为出让,华为补缴了土地出让金,然后按照市场价格卖给万科,这里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万科出的市场价格都要交契税,而且都是万科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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