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5-14 13:42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微博新知博主

只是当时已惘然

今天会见了一位当事人,罪名又是组织卖淫罪,会见的过程中,当事人说一会,哭一会,2个小时的时间,几乎一直在忏悔,后悔自己不懂法,早知道判这么重,当初还不如找个班上。

很多当事人在里面都会真诚忏悔,并不是懊悔自己被抓,一般来说,会懊悔几个方面:

1.不懂法,不知道这个事情犯法

与其说不知道,不如说不相信,有些人被抓之前好多年,我就告诉过他,你这个商业模式有问题,触犯了XXX法律。

对面都是不屑一顾,"那个谁谁谁也做这个,做好多年了,也没见被抓啊?""我做得小,没事的。""我已经问过某某大哥了,大哥说我做半套没事,不要做全套就行。"

"知道"和"相信"中间有一道鸿沟,大部分人不是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而是不相信自己做的事情会被追责,无知者,最无畏。

对于说自己不懂法的,我只同情不接触核心业务的普通员工,如后勤人员,有些人是真不知道。

2.不懂法,不知道这个罪判这么重

常见于各种罪名与"非法集资罪"对比。

"人家搞了几千万才判7年,我才几十万,怎么就要判十年?"——这是诈骗罪,主犯,50万就10年。

"人家搞了几千万才判7年,我都没挣钱,还要6年。"——这是某KTV老板,默许公主MY,未提成,定组织卖淫罪,5年起步。

怎么?如果能重来,还打算犯更有"刑"价比的罪?

只能说,江湖风波恶,多问律师准没错,没有一笔常年法律顾问费是白交的。

3.请帮我告诉XXX和XXX,一定要停手了

说出这话的人,说明是真的怕了,也是真的为了朋友好,才会告诫他们停手。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但俗话又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人,都是有路径依赖的。

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乃至于各种"快钱",对人最大的破坏,在于价值观的破坏,一个人一旦习惯了赚快钱,就很难静的下心来老老实实挣钱,顶多挖空心思,找其他方式赚快钱。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把"黄赌毒"并列,因为这3个都会让人在极短时间内快速获得极大的快感,习惯了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快感,正常人类的激励机制也就失效了。

能意识到自己的盈利模式有问题的人,少,意识到之后能主动调头的,更少。

发布于 上海